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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您关心的那些事”——人事处“我为群众办实事”社会保险政策宣讲会

  • 日期: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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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方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一)我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参加险种及缴纳比例

1.参加险种:医疗、工伤、生育、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2.缴费比例

(1)事业编制人员

①医疗保险:在职人员缴费比例,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0.5%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退休人员缴费比例,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6%缴纳,个人不缴纳。每人每年缴纳大额医疗保险100元(在工资中由单位代扣代缴)。

②工伤保险:在职人员缴费比例,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2%缴纳,个人不缴纳。

③生育保险:在职人员缴费比例,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4%缴纳,个人不缴纳。

④养老保险:在职人员缴费比例,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6%缴纳(从2019年5月1日执行),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业年金在职人员缴费比例,单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缴纳。

(二)事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构成

按省社保相关文件当年缴费基数是由上一年我们每月工资项目中除了取暖补贴,再加上业绩奖励绩效(即年终一次性发放的科研奖励、课时费等)构成。但是缴费基数有上下限,以去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上限,60%为下限,超出部分不做为缴费基数。例如:假如去年长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月缴费基数上限就是15000元,下限是3000元,如果你的月均收入在上下限之间,就以应发数为基数,高于上限的就以上限即15000元为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即3000元为基数,按比例扣缴。医疗保险从2021年是按以上缴费基数核算扣缴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因省社保改革整体进度原因,只将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业务做完,尚未做到2021年,尚未缴费结算,故大家工资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不是按以上缴费基数核算扣缴,而是按本人上一年(岗位+薪级+省标+13个月奖励工资)核算预扣的,待将来按以上缴费基数上报省社保并与省社保结算时,个人扣缴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需要补扣。

(三)新入职人员医疗、养老保险参保流程及参保时间

因办理参保时需上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备案表、工资核定表、机构编制管理证,方可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才能享受省直医疗及养老保险待遇。工资核定及落编按上级部门也有办理流程,医疗保险参保时间是来校第一张工资核定表上执行时间的次月1日,从参保时间起予以补缴。养老保险参保时间是来校第一张工资核定表上执行时间。

(四)工伤申报流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工伤。

第一步:备案

发生事故后2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到省社保局工伤保险窗口备案,所以在发生工伤12小时之内,将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时送交到人事处,以便及时到省社保局做工伤备案。

第二步:工伤认定

医疗终结后可以到长春市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个人提供的材料:1、证人证言(至少二位证人,证人需签名摁手印)2、医院诊断书、门诊手册、病程记录原件及复印件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4、工伤认定部门针对不同工伤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步:工伤康复,工伤认定后可以到省社保定点康复医院进行康复。

第四步:申请伤残鉴定,工伤康复结束后可以到长春市工伤保险处申请伤残鉴定。

第五步:申请领取伤残等级待遇。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方可申请伤残待遇领取事宜。

二、待遇方面

   (一)省直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医疗保险按省医保政策我们单位参照公务员比企业多缴纳3.5%,从而可以享受省直门诊公务医疗补助待遇,但省直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保障范围是什么?报销标准是什么?怎样选择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定点医疗机构?

 1.省直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保障范围

    省直足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诊基金可支付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累计超过2000元,2001-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注意事项2000元以下部分累计包括在省直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不含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费用(含个账户)。

    2.报销标准是什么

    2001元至6000元(含6000元)部分,由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70%;6001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由省直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80%。如参保人员为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人员(省厅级、副厅级、正高级职称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之上提高10%(70%+10%=80%、80%+10%=90%)。

3.哪些定点机构能够享受门诊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障待遇?

参保人员需在二级及以上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省直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公务员定点医疗机构凭有效医保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就医购药,无须特殊办理,直接进行结算,省直参保人员只负责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为提升省直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满足参保人员便捷了解省直医保定点机构信息的需要,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号中增加了省直两定机构查询功能。参保人员可登录“吉林医保公共服务”的“服务大厅”,按照类别快速查找医药机构对外服务电话等信息。还可点击“我的周边”使用地图查询功能搜索附近的省直定点机构。

    (二)省直医保慢病待遇自今年7月1日以来发生哪些变化

    1.门诊慢性病认定机构扩大了,只要是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进行认定

    现有55家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门诊慢性病认定机构范围,省直参保人员可在所有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认定,也就是说,只要是省直门诊慢性定点医院,都可以给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既往15家门诊慢性病认定机构在提供门诊慢性病认定服务的同时,也要为参保人员提供治疗购药门诊慢性病服务。

    2.选择1家医院和1家药店,全年变更不限次数

    认定通过后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1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作为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所有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范围内自由进行变更,年度内不限制变更次数。变更时,参保人员只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就可以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范围内进行变更即可。

    3.门诊慢性病认定流程简化了

    参保人员在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患疾病属于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可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申请门诊慢性病认定,通过后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4.省直参保人员权益提升了

1)所有省直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服务协议,履行慢性病认定和门诊治疗购药义务,不得推诿、拒绝参保人员。

2)门诊慢性病认定时,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到病案资料互认,确保参保人员方便快捷办理门诊慢性病认定。

3)专科性及一级以下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认定能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慢性病认定服务,如超出本机构认定能力范围,要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前往上级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认定,避免引起参保人员不满情绪,激化矛盾,确保参保人员慢性病待遇的落实。

4)认定时治疗方案要书写规范,将参保人员治疗慢性病所需的治疗项目及药品种类记录清楚。

5)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要组织工作人员对门诊慢性病操作系统进行培训。

6)通知下发后,我单位会通过专项核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未落实的情况,按照医疗服务协议有关内容及相关要求,从严从重处罚。

(三)什么样的人员可以办理二级保险对象?如何办理?二级保健对象享受什么待遇?

正厅级、副厅级、正高级职称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二级保健对象

正高、副厅、正厅任职后均需提供任职、备案等材料到省委保健办申办特诊卡,然后带特诊卡及相关材料到省医保局备案后方可享受二级保健对象待遇

二级保健对象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按省医保要求每年一月份单位给二级保健对象人员单独缴纳二级保健对象费用(正厅每人每年10000元,副厅、正高每人每年8000元,此经费正厅、副厅由财政负担,正高由单位负担),医保局收到此款后根据年龄按不同比例转入二级保健对象医保卡中,在职人员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以上缴费的25%(如是副厅或副高,即8000*25%=2000元,以下同样方法计算,只是比例不同)转入,46周岁以上(含46周岁)的人员按以上缴费的35%转入,退休人员按以上缴费的45%转入。

2.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慢性病筛查费(可在吉大一院等6个医院定点医院任选一家)

3.住院时报销比例较普通职工高3.5—6%。

    (四)省直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是什么?报销标准是什么?怎样选择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障范围是什么?

省直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参保人员,因多发病、常见病,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发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政策的医疗费用。

    2.报销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员发生的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可支付费用,年度累计2000元以内(含2000元)部分,由省直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如参保人员为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人员(正厅级、副厅级、正高级职称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之上提高10%(50%+10%=60%)。

    注意事项:

    (1)当年未使用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限额,可按20%折算,结转至下一年度合并累计使用,结转额度限结转当年使用。

    (2)门诊统筹未使用限额可调剂至当年门诊慢性病使用。

    3.哪些定点机构能够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参保人员需在一级及以下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省直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凭有效医保凭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就医购药,无须特殊办理,直接进行结算,省直参保人员只负责个人承担部分,剩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省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为提升省直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满足参保人员便捷了解省直医保定点机构信息的需要,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在“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号中增加了省直两定机构查询功能。参保人员可登录“吉林医保公共服务”的“服务大厅”,按照类别快速查找医药机构对外服务电话等信息。还可点击“我的周边”使用地图查询功能搜索附近的省直定点机构。

(五)生育补贴包括哪些待遇?怎样领取?

 1.生育补贴待遇

依据《关于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吉政发[2007]26号)文件,所在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情况下,参保女职工可领取围产补贴;参保男职工可领取15天的护理补贴;

 2.领取流程

在当年生育的女职工及配偶在当年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到人事处保险科统一办理,申请男职工(配偶无工作)补贴的除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外还需要提供女方就业创业证。

 三、大家常见的疑问

    (一)我们现在还很年轻,离退休还早着呢,为什么每月要扣缴那么多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呢?多发点现钱多好。

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缴费基数的构成有明确的文件,只有履行缴费义务,才能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你挣得多,缴得就多,退休后开得也多。单位缴纳比例比个人缴纳比高,学校缴纳的更多。而且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不计税,从这个角度来看对老师是有益处的。

    (二)我们俩人是同一年入职的又同一年评的职称,为什么缴纳的金额不一样呢?

    是会有所不同,刚才说过了,今年医保的扣缴金额是以去年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扣缴的,去年你俩每月工资应发数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教学、科研奖励等收入可能不一样,就导致缴费基数不一样,从而个人扣缴部分就不一样,将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按以上个人扣缴也是一样,这也体现了多劳多得,多得多缴,多缴多开的分配机制。        (三) 医保卡(也称社保卡)丢失了怎么办?

 一旦丢失,12333挂失,然后工作时间,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亚泰大街黄埔支行办理新时出卡,直接卡银行功能,新卡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即可使用,时旧卡做废。

 建议大家尽量使用电子社保统计,每五位持卡人当中,已经有一人同时申领了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申领总数已经突破了三亿张,那个什么叫做电子社保卡呢?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与实体社保卡一样,是持卡人线上享受人社服务和其他民生服务的电子凭证和结算工具,实体社保卡在互联网上实现身份认证,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功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