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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生公寓管理权限和机构设置的决定

  • 日期: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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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的理顺工作关系,厘清工作职能,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2019年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和第十二届党委常委第八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公寓管理权限和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一、学生公寓管理权限调整

将学生公寓管理职能由后勤保障处调整到学生工作部()

二、机构调整

(一)撤销后勤保障处公寓服务中心。

(二)成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副处级建制,下设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科,由学生工作部()指导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设置副处级岗位1个;调整设置正科级岗位1个,副科级岗位1个(由原公寓服务中心调整)。

三、工作职责划分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寓日常管理,床位管理与划拨,统筹各学院辅导员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安全管理与检查、内务管理与检查、学生公寓检查评比等。

后勤保障处,主要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公共区域管理与维护,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公寓水电暖保障等。

保卫处负责监管学生公寓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后勤保障处反馈。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