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的通知

  • 日期:2021/11/03
  • 编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 点击率:

博管办〔2021〕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充分展示博士后工作成果,加强博士后人才和科技项目交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大赛总决赛现场设置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展示时间。2021年11月中下旬大赛总决赛期间。

(二)展示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潭洲国际会展中心B区。

二、参展单位

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计划设立56个独立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单独组队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须参加设展。其他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或单位,如有意参加设展,可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受展示专区面积限制,目前共预留8个独立展位)。

三、展示内容

根据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设计方案,每个独立展位面积为65平方米(10mX6.5m),各参展单位可自行设计布展或委托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布展。展示内容为各地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博士后工作成果,具体可包括:

(一)博士后工作概况及主要成效;

(二)吸引博士后人才、推动博士后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成效及经验;

(三)博士后创新创业优秀成果、博士后人才培养成效及优秀典型;

(四)博士后人才及项目合作需求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有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工作,认真筹划,精心设计,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报名表》报送至大赛执委会交流对接组。

(二)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独立展位的租金、电费、网络费用等由大赛承办方负责。独立展位设计及布置费用由各参展单位承担。根据市场调研,布展费用一般在1500-3500元/平方米,参展单位应根据展示需求做好布展预算。

(三)为提升展示交流效果,参展单位可视需要设置体验互动、交流洽谈等环节,并联系大赛执委会通过有关合作媒体开展直播或录播宣传。

(四)大赛执委会将统筹布展安排,并于8月上旬向参展单位发出展位确认书。有关进场时间、布展撤展要求等具体事宜将由大赛执委会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柴  颖

     电话:(010)82395088

     传真:(010)62335023

(二)执委会交流对接组

     联系人:江红玉、黄  虹

     电话:(020)82557462、(0757)83990802

     传真:(020)32205003、(0757)83321621

     邮箱:postdocinno@163.com


附件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报名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