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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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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大人字〔2017〕11号

关于对我校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人事代理人员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已期满,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合同期满的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具体事宜如下:

一、 聘期考核的人员及考核时间段

聘期考核的人员为学校人事代理人员,考核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二、聘期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人事代理人员个人填写《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备案表》(附件);

2、人事代理人员个人填写《签(续)订劳动合同申请书》;

3、人事代理人员个人聘期工作总结一份;

4、将以上材料交所在单位考核,单位根据人事代理人员的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续聘并明确考核结果;

5、人事代理人员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各单位考核结束后,将以上材料收集汇总并交人事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开展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相关材料于2018年1月4日下班前交到人事处人事与人才管理科(主楼237室)。

 

联系人:张瑾

联系电话:84532777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聘期考核备案表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