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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医保参保人员更换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 日期: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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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大人字[2016] 12

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05号)、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38号)、《省直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人员更换社会保障卡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落实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新要求,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将为省直参保人员更换全国通用的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现通知如下:

一、更换社会保障卡人员范围

吉林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我校涉及事业编及人事代理人员,这次主要是事业编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待省人才统一布置后再作安排。

二、工作部署

(一) 各单位20161212-13到人事处保险科(主楼233室)领取本单位人员《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发放给本单位职工,让本人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将本人签字确认的《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于20161215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汇总后报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等待办卡。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淑凤 电话:84532995

三、有关要求

(一)近期全国社会保障卡异地跨省就医必须以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结算凭证,原医保卡已不能跨省使用。本次更换社会保障卡免费,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具有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开卡费、年费等各种金融优惠政策。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换发工作,要加强领导,做好宣传,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核对本人《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严格按要求填写后签字。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上报人事处,确保此项工作按人社厅安排时间上报,以免影响换卡从面影响职工就医结算及使用。

(三)预计20173月开始正式启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新的社会保障卡一旦启用,旧卡自动作废。

 

附件:样表.docx《吉林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申办表》样表

填表注意事项

 

1、本人认真核对表上信息,信息有错误的在修改栏写上正确的。确认无误后签字。

2、字迹一定要清晰、工整,因为修改的信息还要录入电子版,由于本人填写不清晰导致的错误由当事人负责。

3、证件有效期严格按身份证反面有效期限填写。

4、出生日期一律按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填写,此次出生日期仅限办理社会保障卡。

5、专属职业一律选事业单位员工。

6、专属行业一律选机关团体。

7、卡联名银行一律选农业银行。

8、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在本人表格的反面。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在左侧,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在右侧,且一定要复印清晰。

9、照片栏不用粘贴照片,省医保局制卡时从公安系统提取本人二代身份证照片,除非对自己二代身份证照片特别不满意的可以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