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学科: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人社部函〔2020〕6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评估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参加评估单位为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如下:
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二、评估数据填报时间
2020年3月6日至4月15日
三、评估工作内容
设站单位须在4月15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进入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工作评估数据”,参评设站单位登录帐号和密码由人事处博管办统一提供。
2.组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凭办理进站手续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个人情况—在站期间成果”栏目下如实补充相关内容。
3.组织本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首页“博士后工作评估”专项入口,在线填写博士后合作导师调查问卷。博士后招收人数少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为实际在站人数;博士后招收人数大于或等于5人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填写调查问卷的导师人数不少于5人。
4.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综合评价,填写纸质《博士后工作评价表》。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排名,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文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公布。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自动取消其博士后招收资格,待其在站人员全部出站后自动注销博士后设站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国家每五年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一次评估,因此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评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估工作作为提升博士后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参评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如实填报数据。为不影响评估工作的整体进度,逾期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各设站单位务必于4月15日前将“博士后工作评价表”电子版发
送到wy0304@126.com,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按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玉
电 话:13634314338
附件.rar:
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2020年度)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说明(2020年度)
3.博士后工作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