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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二〇一五年度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

  • 日期: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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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大字〔2016〕32号 签发人:孙少平

校内各单位:

2015年,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学校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同时也涌现出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吉农大字〔2015〕277号文件精神,在个人总结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学校考核组的考核、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曲政文等281名同志为优秀个人,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组织员办公室)等56个单位为先进集体,学校决定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学校号召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向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学习,努力奋斗,继往开来,在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学校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胜利而努力。

附件: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名单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