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大党字〔2016〕62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委对学校内设机构职数设置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党政机构职数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核减职数11个
核减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保卫部(处)、离退休工作处、科技管理处、人事处(人力资源交流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规划建设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含港澳台交流合作办公室、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职数各1个。
二、增设职数1个
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离退休党委副书记岗位及职数1个。
中共吉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