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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编制在职人员提交参加养老保险个人信息的通知

  • 日期: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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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6】95号)《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4月14日现场会议精神,从即日起开始采集我校2014年10月1日零时事业编制在职及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其中需要个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如下:

一、电子版材料

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址等信息,具体按电子表格要求填写。

二、纸质版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同一面上)

2、户口薄复印件,将带有户口所在地址和本人姓名所在页复印到A4纸同一面上。

3、将本单位人员填写的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址等信息汇总后,打印出纸质版材料并加盖单位盖章。

三、相关要求

1、此次信息采集时间节点是2014年10月1日零时,2014年10月1日零时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在本次采集范围内,暂时不需要提供以上信息。待养老保险启动后,作为新增人员办理时再进行采集。

2、这次信息采集后经教育厅、人社厅、编办、财政厅审核后交由社保部门,提供的复印件等材料也一并交到社保部门留存,作为个人的参保凭证。信息采集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下一步的参保、养老金待遇审核等问题,所以身份证、户口薄第一页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电子表格信息一定要填报准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养老保险参保的信息采集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按时间要求将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汇总材料统一进行上报。

3、上报时间:2017年4月25日下班前。

4、联系人:人事处保险科 倪淑凤联系电话:(8453)2995

附件:吉林农业大学2014年10月1日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