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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楼门卫(兼清扫员)的通知

  • 日期: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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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用工岗位需求和相关文件要求,学校拟聘一名国际交流合作处办公楼门卫(兼清扫员),聘用条件如下:

1、学校编制外临时用工人员,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热情开朗,乐于助人。

2、我校退休人员或有老保人员优先招聘。

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本周一至周三(2017.6.7)下午15时前到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楼一楼128室)报名。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请符合条件者及时报名。

劳动用工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