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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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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农大人字[2018]2号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8]60号)、《关于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职鉴字[2018]8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且从事《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见附件1)技术工种工作的工勤人员,国家另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初级工:在编且已在技术岗位工作。

2.中级工:工作年限满1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3.高级工:工作年限满20年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

4.技师: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5.高级技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技术等级考核合格满3年。

6.未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工作年限满20年可直接申报中级工考核,工作年限满30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考核。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年限要求申报考核,但不能越级申报。

1.在省部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

2.在技术创新、发明中取得成果,并具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

3.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

4.荣获记功及以上奖励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该条破格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三)工作年限及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年限计算到2018年末。

(四)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实际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直接晋级申报其它职业。

(五)2019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2019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提前在2018年申报考核。

(六)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0月24日—31日;报名地点:人事处劳资科(主楼233室)。

(七)报名材料

1.考生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将电子版发送到38658291@qq.com;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2份(附件2);

3.考生上一等级证书原件;

申报破格考核的还需提交破格材料及有关文件原件。

三、考核管理

(一)考核方式

1.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采取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考核评定的方式。

2.采取标准参照型考试模式,各科实行百分制,每科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内容

1.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职业道德、政治经济常识、安全操作常识、科技常识、法律常识等。

2.专业能力考核内容主要为本职业知识技能及技术技能。

3.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内容主要为本人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由考生所在单位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评定,并将综合评审材料报人事处劳资科。

(三)考核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12月8日8:30-10:00,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全省统一为12月8日10:30-11:30。

(四)成绩发布

各地在12月20日前通过12333向社会发布考核成绩。

(五)考核收费

考核收费按《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2001〕24号)规定执行。

四、其他

2017年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单科成绩合格者,合格科目成绩予以保留,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补考。

因国家政策调整,考核结束后向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核发考核成绩单及合格考生《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不再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单科合格成绩不再予以保留。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事关单位技能岗位工勤人员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按文件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确保技能岗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报名咨询电话: 84533306。

附件.rar

1.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

2.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表

3. 2018年度工考技能操作考核科目参考教材(第1批)

人事处

2018年10月24日附件.rar